-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4049
-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 名称: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旗夜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 文号: 杭市监发〔2022〕72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强化全旗夜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着力防止发生群体性餐饮食品中毒事件,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夜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定排查重点,分层次、针对性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加强对四个重点的排查,一是加强对重点场所夜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包括烧烤店、麻辣烫、酒吧、KTV、夜市、社会小餐饮等排查管理;二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烧烤、冷食、生食、自制饮品、自制酸奶等食品排查力度;三是加强对重点时段即夜间经营的排查力度;四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即原料购进验收、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制作)、餐饮具洗消、设施设备运行(特别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排查力度。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30日)。各监管所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烧烤店、KTV、夜市摊点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15日)
各监管所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列出清单并实施销号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15
日)。各监管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问题和不足,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人员晨检、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规范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定期自查,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整改。
(二)严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项目与经营实际是否符合;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餐饮单位的场所、布局、设施设备等,与获准许可时要求的状态是否保持一致等。
(三)严查购进食品安全情况。检查餐饮单位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具有合法票据;是否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的食品原料和酒水饮料;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清理超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餐饮单位采购、使用、贮存亚硝酸盐,禁止采购、使用、贮存明令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严查餐饮加工制作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人员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洗净双手;加工的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易于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野生菌、四季豆、自酿酒等);加工用具、容器是否明显区分,实施色标管理;是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熟制食品是否烧熟煮透,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当餐食品从完成加工到进食的时间是否控制在2小时以内。
(五)严杳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餐饮单位是否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餐饮单位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是否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检验合格的餐饮具;生、冷食加工间、裱花间是否安装有紫外线消毒灯并定期检测效果,加工人员是否戴口罩;餐饮具、刀具、砧板等是否定期消毒。
(六)严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是否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菜品和信息是否真实,加工菜品是否规范安全、餐盒等食品容器和餐具是否清洁无毒,加强对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情况。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入店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督促餐饮商户落实人、物、环境疫情防控要求,达不到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所有从外地返回的厨师、服务员等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按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种疫苗,并每日开展晨检,符合要求方可上岗。
(八)严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对自查发现、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及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到位。对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监管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所长亲自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做到对每一个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零死角、全覆盖。
(二)狠抓督促整改。切实落实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监管所要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消除辖区内的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肃督促经营者限时整改;对于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经营者停业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实”和“严”,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一个“实”字,务求实效,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始终是餐饮监管工作的重点,其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核心。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压实监管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通过监管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一个“严”字,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监管,贯穿整个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保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量”和“质”。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量”的要求是确保对本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排查整改做到全覆盖。“质”的要求是要在发现、解决、排除问题、风险、隐患上下功夫,切实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餐饮食品安全事件。
(五)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加大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集中深入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