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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牧局关于印发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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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杭锦旗农牧局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拟妥,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二级单位、各股室按照方案,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 



杭锦旗农牧局

2019年8月12

杭锦旗农牧局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全市农牧系统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鄂农牧发〔2019〕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聚焦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农资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畜禽屠宰和养殖污染、渔业养殖捕捞、深挖腐败和“保护伞”6个方面监管重点,坚持早发现、早管控、早治理,大力清理整治我市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侵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从严执法等机制,堵住行业管理漏洞,净化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农牧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农村牧区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对发生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的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方面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维护集体资产不受损、不流失。具体包括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低价转让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霸占农户承包土地,勾结黑恶势力插手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内容。  

  责任领导:李俊林 

  责任部门:经管站、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二)农资生产经营。对农药、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在生产、加工环节中的制假、售假、贩假、强买强卖、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等涉黑涉恶涉乱及“保护伞”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  

  责任领导:王玉计、李俊林、赛音吉雅 

  责任部门:种植业股、畜牧兽医股、饲料饲草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兽医局、疫控中心、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方面涉黑涉恶涉乱及“保护伞”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  

  责任领导:张建军 

  责任部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四)畜禽屠宰和养殖污染。对畜禽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畜禽养殖污染等涉黑涉恶涉乱及“保护伞”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  

  责任领导:赛音吉雅 

  责任部门:畜牧兽医局股、兽医局、疫控中心、改良站、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五)渔业养殖捕捞。对组织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捕捞,在休禁渔期偷捕、越境捕捞、电毒炸渔、强买强卖、非法收购渔获物,对捕捞中画地为界、渔港码头“扒皮”等船霸、渔霸等涉黑涉恶涉乱及“保护伞”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 

  责任领导:郝海荣 

  责任部门:水产站、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六)深挖腐败和“保护伞”。将农牧系统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雁过拔毛”式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易发、多发行业,对农牧部门中的公职人员有徇私枉法、通风报信、违规查办案件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进行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  

  责任领导:张卫东、李俊林、郭勇义 

  责任部门:各股室、各二级单位、派驻纪检组 

  三、工作步骤  

  全旗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至8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宣传部署工作,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侵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中旬至11月底)。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重点整治领域的日常巡查监管,认真梳理近年来涉农涉牧投诉举报线索和遗留问题,聚焦重点领域,摸底排查线索,找准问题症结,定点聚焦施策,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一批行业乱象典型案件。对应当立案的违法行为要集中采取执法行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信息的推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成效,营造综合整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农牧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将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部门负责人是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人,要部署、靠前指挥,全力推进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牵头负责六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要专题研究、督促落实,将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线索摸排,提高线索质效。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行业乱象摸排力度,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主动投入工作宣传,深入农牧民群众中听心声、体民情,发动广大农牧民群众举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实时更新问题线索台账进展表,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总,完善线索交办、转办、核查等工作制度,实现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确保线索得到及时高效处置。同时,加强信息研判及线索前端审查退出,切实摸准摸透重点领域乱点乱象,精准发力,提高问题线索质效。  

  (三)全面加强监管,集中打击整治。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行业乱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大力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侵害农牧民利益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杜绝各类妨碍农牧业生产、扰乱行业秩序等行为。各股室、各二级单位于每月 17 日将乱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及涉农涉牧事项审批监管,规范审核备案流程,全面加强建中、建后监管,解决涉农涉牧个案问题的同时,推动同类行业问题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根本上防止整治问题反弹回潮。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合查处等机制,尤其是对于职责内无法整治的,要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排查、联合治理、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五)严格督查问效,推进工作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农牧局将组织力量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农牧系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得力、整改落实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坚持边扫边建边治,建立长效机制。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治乱”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和查找行业监管方面的漏洞,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推进“治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