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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超保质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发文日期: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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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持续稳定,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食品流通环节超保质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按照旗局年度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和力量,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过期变质违法经营行为,为我旗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便利店、小食杂店、旅游景区、农村牧区等食品销售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肉蛋奶、冷藏冷冻食品、保质期短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打击食品流通环节过期变质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食品销售环节 

  1.严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负责人是否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定期开展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及食品贮存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一票通”记录是否完整;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冷藏冷冻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且温度符合储存条件;散装食品存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3.严查临期、过期食品处置情况。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临期食品是否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贴有醒目标识;对超过保质期食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保存好相关台账记录。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8日)。通知全旗食品销售单位开展超保质期食品自查,彻底清查本单位在售和库存食品。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5月9日—2024年6月19日)。各监管所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排查超保质期食品,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4日)。各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问题和不足,完善长效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所长亲自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对每一个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零死角、全覆盖的排查。 

  (二)狠抓督促整改。各所要全面认真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严肃督促经营者限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三)狠抓宣传教育。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活动集中深入地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所在2024年6月24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食品流通监管股,工作开展情况应包括立案查处情况(案件处置照片)、检查文书一份(PDF格式)、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内容。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