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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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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冬春季节是畜禽出栏和畜产品屠宰加工及消费旺季,也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高发易发季节,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加之元旦、春节将至,活畜禽调运频繁,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加大,各苏木镇务必高度重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主动化解风险隐患,守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各苏木镇要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兽医实验室、兽药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的监测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环节疫病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对新生、新补栏和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构筑有效免疫保护屏障。在监测排查过程中,发现动物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必须按规定报告,快速规范处置。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务必逐级报送情况,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二、抓好消毒灭源工作

  各苏木镇要督促和指导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场内消毒灭源工作。根据冬春季节气温较低,消毒效果受到影响等客观因素,要选择低温消毒药,做到消毒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交替使用不同成分的消毒剂,确保消毒药品浓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

  三、强化动物检疫监管

  各苏木镇要切实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督促动物养殖、经营者严格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和落地报告制度,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在出证前认真查验养殖档案、畜禽标识、畜禽健康状况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驻场官方兽医要认真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待宰牲畜入场查验和台账记录,按规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坚决制止屠宰病死畜禽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防止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切实做到“未检的不宰、未检的不售”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四、做好动物卫生执法工作

  各级农牧综合执法局要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案件的查办力度,特别是对违规调运动物、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加工及销售病死畜禽、经营销售未经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力度,查办一批案件,起到有力震慑作用,严防动物疫情传入和传播。同时,要加强兽药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畜禽产品卫生安全。

  五、加大宣传工作

  各苏木镇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紧密配合,确保防控措施落地生效。同时要加大动物防疫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和生产一线、重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基本知识,增强广大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养殖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六、抓好兽医领域安全生产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各苏木镇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兽医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兽医实验室、应急物资储备库、兽药经营企业、定点屠宰企业、动物诊疗场所、养殖场所及办公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及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和力度,压实压紧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杭锦旗农牧局

2022年12月12日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