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3303
-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它
- 发布机构: 杭锦旗民政局
-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 名称: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杭民政发〔2022〕8号
- 时效性: 正常
-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机构、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为有效预防民政监管领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杭锦旗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杭防委发〔2022〕3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2022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强防范和遏制各养老机构、殡葬机构及陵园、公墓等重点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坚决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建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邬海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子文 主任科员
张玉贵 主任科员
武春晓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李春霖 杭锦旗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阿拉腾沙 杭锦旗殡仪馆主任
杜 鹃 杭锦旗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曙光 杭锦旗殡仪馆工作人员
三、检查时间
2022年1月29日-2022年3月31日
四、检查对象
养老机构:祥和福星老年公寓、杭锦旗养老服务中心、杭锦旗泰康老年养护院、杭锦旗義康老年养护院
殡葬机构:杭锦旗殡仪馆
公墓、陵园:福寿龙陵园、西郊公墓及各苏木镇公益性墓地
五、工作任务
(一)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各苏木镇各机构对属地或主管的场所进行自查自改,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对野外用火、不文明祭祀要加强监督,预防草原森林火灾发生。
(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推进各机构专项整治。加大对祥和福星老年公寓、杭锦旗养老服务中心、杭锦旗泰康老年养护院、杭锦旗義康老年养护院、杭锦旗殡仪馆、福寿龙陵园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定期检查清理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罐、灶具等,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和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现象,要求现场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各责任人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落实整改。对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集中墓葬地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苏木镇和管理主体加强管控,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燃气排查整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安委〔2021〕14号)要求,对各养老等用气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气体泄露和不规范用气等问题要及时整改、建立台账。
2.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专项整治。对各机构是否搭建彩钢板房等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专项摸排,切实摸清底数、查明隐患、建立台账,稳步推进整改。
六、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确保人人都能明白安全的重要性,能够掌握突发火灾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二)扎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每个月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分析冬春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排查本单位火灾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要根据消防隐患排查实际,规范完善整治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火灾预防应急预案,对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等安全保障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各类装备器材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对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要加强监管,要求严格做好安全措施。殡仪馆和公墓等单位,要突出抓好群众焚烧祭奠物品火源的安全管控。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支持、推动、监督各服务机构压实消防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宣传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保障到位。
(五)扎实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紧盯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制度,火灾易发的重点部位多预防、多检查,并做好登记,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要加强与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深入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稳步开展。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服务机构应于2022年1月30日、2月27日前上报春节和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值班表;于1月30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和各机构防控方案;于3月22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治台账。
联系电话:15047799805
邮箱:2498744561@qq.com
杭锦旗民政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