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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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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全面推进营养健康工作,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杭锦2030行动方案》,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我旗营养健康工作,进一步推广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助力餐饮业转型升级,以适应居民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全面推进健康杭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营养工作制度,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 

  (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我旗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杨雪芹  旗第六幼儿园副园长 

      杨志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二)成立我旗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付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杨志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乌兰  旗第六幼儿园副保教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根据自治区、市卫健委要求,遴选杭锦旗第六幼儿园为旗级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单位,杭锦旗第六幼儿园要尽快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完成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探索一个营养健康食堂或者营养健康餐厅的试点创建工作。 

  (二)试点阶段。杭锦旗第六幼儿园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阶段。杭锦旗第六幼儿园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为充分发挥国民营养和合理膳食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我委与教体、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因地制宜探索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要按照《营养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将创建工作列为本地区营养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二)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试点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杭锦旗第六幼儿园作为全旗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并于121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报卫生健康委备案,要按照以上相关文件要求,细致谋划、创新务实,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打造旗县级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学习典型。 

  (四)旗卫健委负责营养健康和合理膳食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创建地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 

  (五)鼓励各地协同组织有关专业技术机构、院校、协(学)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杭锦旗第六幼儿园要切实提高认识,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211128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旗卫生健康委,同时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23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