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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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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塔然高勒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局宣教〔2016〕4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安委〔2016〕9号)及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发〔201713号),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现将《杭锦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杭锦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和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安委〔2016〕9号)及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办发〔201713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推动安全生产,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研究推进全旗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策划全旗性安全宣传教育重要活动;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通报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及其推进情况,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议题、新闻线索和报道的素材;认真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舆情平稳有序;组织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旗政府和旗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完成旗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工作。

  二、组成单位及职责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主要由旗委宣传部,旗安监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局、新闻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总工会、团委、妇联以及旗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旗委宣传部主要职责: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组织指导杭锦日报、杭锦旗广播电视台等旗内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遇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统筹协调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旗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工作;在宣传部门指导下制定全旗安全生产宣传方案;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旗教育局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加强中小学校等校内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宣传计划方案。

  文化体育广电局、新闻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安全宣传重点,推动安全文艺演出团体送安全文化作品下基层;负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报道力度;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影视剧、影视动画、公益广告、图书、微视频的创作播出;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优秀作品展映展播。

  旗总工会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协调配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参与、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权益。

  团旗委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专题活动,组织企业青年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旗妇联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工作;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并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内容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内容。

  旗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职责:根据全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会议制度

  (一)旗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局分管宣传教育的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能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必须全部参加,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旗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参会单位,可视情况报告旗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旗安委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向召集单位提交会议议题,及时反映本部门安全生产宣教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反馈落实中的各类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召集单位,做好衔接工作。请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2017年66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职务科室负责人报旗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623543邮箱:1278077488@qq.com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登记表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