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月27日,杭锦旗交通局组织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及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了2009年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部署了2010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10年,杭锦旗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原则,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巩固”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创造平安交通环境。
一、加强交通系统的自身安全建设
一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系统内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切实夫妻具体责任,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是警钟长鸣,确保公务车安全无事故。系统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车辆安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对车辆进行严格保养。要遵章守纪,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确保公务用车安全。同时,要做好日常的火灾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控制隐患,制定完善、详细、有实效的消防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三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要建立健全全系统的应急值班体系,并保障高效有序正常运转。局机关、系统各单位都要继续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工作,不仅要建立值班制度,更要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心,妥善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应急安全事项。
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提高对交通事故的控制能力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将“黑的”作为安全监管重点,采取多渠道、多种措施,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加强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客运站场的源头管理。要督促客运站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具备防范和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例检制度和“三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车辆出站,严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上车。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监管失控的车辆要逐步清理出去。要充分利用GPS高科技管理手段,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驾校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同时,运管所、汽车站要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做好汛期、雨雪天客运班车的提示和防范工作,如发现路况有险情,要立即停运,避免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重点公路建设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工程管理合同制,从制度上保证工程质量。要不断强化技术队伍建设,从技术上保证质量。要加大对在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对不合格的工程坚决予以返工。要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禁止机械带病施工,遏制从业人员的麻痹思想,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在工程施工期间,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要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在施工期间,应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交叉口、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于高空作业,在现场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设施,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冬季施工现场留守人员,要加强防火、防烟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加强公路养护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认真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等各项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所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状况。要按照“安全生产巩固年”工作的要求,对管养路段、桥梁发现的路面破损、安全标牌不全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实施公路、桥梁养护修补工程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并加强对施工便道的养护,确保施工现场便道畅通。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煤管等部门严厉制止车辆超载超限运输,进一步加大超载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
四是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要把好浮桥、船舶、船员三个关口,坚决杜绝无证船员驾驶和不合格船舶下水和恶劣天气冒险航行。要进一步加大水上执法,坚决取缔非法渡口和“三无”船舶,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渡船和无证从业人员参加渡运,维护好渡运秩序,切实抓好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五是抓日常安全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要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密安排部署,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增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运行。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系统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要对各单位的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打牢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为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双罚原则,即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实行年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责任。
(张艺贤 魏苏楞高娃) |